咨询热线:
13181707753
主页 > 律所案例 > 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案发后携款逃匿,未必构成集资诈骗罪...
MORE>>
P2P互金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无罪辩护,属技术密集型,其中:电子证据的 提取与提交、拉人投资的认定、公司僵局、技术入股等,广泛分布在《公司法 》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
【案情分类】:刑事辩护 【委托时间】:2017年月6日 【案情简介】 2014年2月28日,被告人刘某与杨某廖某等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月息1.5%至2%的高息为诱,通过传单、LED屏等形式向社...
盛伊恒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海律师依法接受刘某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担任刘某某的辩护人。2019年12月,经杨海律师成功辩护,法院对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本...
2005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李广盛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制全国农村合作社云安代办站凭证,承诺以银行同期利息结算,先后向附近群众非法吸收存款1029人次,共计人民币361万余元。...